新员工使用租赁
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招用新员工一年期劳动合同使用期1-6个月,为了规避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太短,无法对新员工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用人单位可将新招聘员工的劳动关系转交到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再以租赁的形式试用,对新员工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考察,可有效降低员工使用风险。
员工转移租赁
面对不断变化的劳动法律法规和税法,以用企业兼并和重组而导致的大量人员岗位变动、调动、用人单位可将原已招聘录用、并还需要继续使用的员工,将劳动关系转移给派遣公司,由公司与这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再返祖这些人员作为劳务工使用;用人单位只需向租赁公司支付员工租赁金和服务费,与所租用的员工不发生人事隶属关系,这样可助用人单位有效实现员工岗位调整,或跨地区调动,从而有效规避员工劳动合同变更风险。
员工完全租赁
用人单位将一些非专业性工作经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派遣公司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承担从招聘、签订劳动合同,到派至用人单位的全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工作,用人单位只需向派遣公司支付员工租赁金和服务费,派遣人员与用人单位只存在租赁使用关系,避免与派遣人员之间直接发生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