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被广泛用于生产、制造、建筑、服务家政行业,而随着劳务派遣用工优势被越来越多的意识到,劳务派遣所涉及的行业和领域也在不断地扩大,很多企业也开始尝试使用劳务派遣,但其实,也有一些企业是不适合使用劳务派遣工,或者企业的某些特殊岗位在使用劳务派遣工时需要谨慎,比如有竞业限制的企业在使用劳务派遣时就需要谨慎与慎重。
涉及到商业秘密的企业一般都会与员工签订一份《竞业限制协议》,但这份协议是企业与雇佣者之间,而劳务派遣工不属于企业直接员工,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企业对其也只有用工权而没有管理权,从这种关系上来看,企业与劳务派遣工签订竞业协议并没有法律效应,因为竞业限制是建立在《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之上的;那么企业是否能与劳务派遣工签订竞业协议,若有泄秘,是否可以由劳务派遣公司追究劳动者的法律责任呢?所签订的竞业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引发了无数人的讨论,在现阶段并没有确切的答案,这也是为什么说有竞业限制的企业在使用劳务派遣工时需要谨慎的原因所在。
劳务派遣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是对企业传统用工形式的一种补充和完善,可以说是一种辅助性的用工形式,它即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又具有特殊性,从劳动法的角度来看,有竞业限制的企业可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一份《竞业限制协议》,从理论上来说,这是可行的但在实际的实施过程当中,因为涉及到劳务派遣公司、劳动者和企业三方,在实施起来仍然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有竞业限制的企业特殊岗位应谨慎使用劳务派遣工。